关于公布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安徽省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公司)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情形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安联公司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安联公司及所属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安联公司及所属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非法将安联公司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51—63738523

三、电子邮箱

algstzfzb@163.com

特此公告。